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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在科技系统深入开展“为民服务创先争优”活动的实施方案

来源: 组织处         作者: 科技工委组织处         (2011-08-31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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系统各单位党组织:

  为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同志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,进一步推动科技系统各单位坚持以人为本、执政为民理念,增强服务意识,改进工作作风,提高业务水平,更好地为职工群众服务,促进创先争优活动成为群众满意工程,根据市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《关于在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深入开展“为民服务创先争优”活动的指导意见》精神,现就在科技系统各单位,特别是承担服务职能的科研院所、高职院校和窗口单位,深入开展“为民服务创先争优”活动,制定如下实施方案。

  一、参与范围

  党的关系归属科技工委的全部单位,共37个。特别是承担服务职能的科研院所、高职院校和窗口单位。

  二、目标任务

  系统各单位,特别是承担服务职能的科研院所、高职院校和窗口单位要围绕中心任务,确立民生为重、服务为先导向,从各自职能特点出发,深入开展“为民服务创先争优”活动,努力实现推动科学发展、促进单位和谐、服务职工群众、加强基层组织的目标任务。

  增强服务意识,改进服务作风。坚持党的根本宗旨,牢固树立群众观点,思想上尊重群众,感情上贴近群众,满腔热忱对待群众。寓管理于服务之中,切实纠正一些单位存在的“庸、懒、散”现象,认真解决门难进、脸难看、话难听、事难办的问题。

  加强教育培训,提升服务能力。深入开展党性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,加大政策法规、业务知识和岗位技能培训力度,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、业务精、服务优的党员队伍。以党员队伍素质能力的提高,带动本单位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全面提升。

  依法依规办事,提高服务效能。坚持依法行政、依规办事,公平服务,公开办事。坚持便捷、高效、优质、廉洁原则,优化工作流程,规范服务标准,提高服务效率。

  解决突出问题,回应群众期待。认真倾听群众意见,努力满足群众合理需求,整合服务资源,拓展服务领域,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、难点问题。切实维护群众的基本权益,让群众感受到创先争优带来的新变化,努力提高群众满意度。

  三、具体活动安排

  要按照先进基层党组织“五个好”、优秀共产党员“五带头”的基本要求和“为民服务创先争优”活动的目标任务,设计活动载体,搭建活动平台,丰富活动内容,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,带动所在单位和职工争创群众满意部门、窗口、争创优质服务品牌、争创优秀服务标兵。

  亮标准、亮身份、亮承诺。承担服务职能的科研院所、高职院校和窗口单位要普遍推行公开服务事项、工作流程、办结时限制度,公示服务标准。可采取佩戴党徽、服务卡和设立党员责任区、党员先锋岗等,亮出党员身份,亮明岗位责任。设置展示板、电子显示屏、网络平台等,公布承诺内容,接受群众监督。其它单位的党员也要亮出身份,设立党员先锋岗,公布承诺内容。

  比技能、比作风、比业绩。对照本单位先进标准和先进典型,开展“对标定位”、岗位练兵、技能比武,不断提高业务技能,争当行业“排头兵”。承担服务职能的科研院所和窗口单位要开展文明服务、诚信服务、廉洁服务、优质服务竞赛,促进服务态度明显改善、工作作风显著转变。开展“夺旗争星”、岗位明星、服务标兵评比,看实绩、比贡献,形成比学赶超的生动局面。

  群众评议、党员互评、领导点评。承担服务职能的科研院所、高职院校和窗口单位要通过设置意见箱、电子测评系统、网上投票等方式,接受服务对象即时评价(高校接受学生的评价)、在线评估,及时反馈群众意见,整改存在问题。结合党员自身特点和岗位实际,开展自评、互评,相互鼓励、比学赶帮。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入调查研究,实事求是地肯定成绩、指出存在问题,提出改进意见,指明努力方向。系统其它单位也要采取多种方式征求本单位职工群众的意见,开展好民主评议,整改存在问题。

  承担服务职能的科研院所、高职院校和窗口单位要按照“为民服务创先争优”的要求,继续推进和完善正在开展的以服务人民群众为主题的有关活动,及时总结基层和群众创造的鲜活经验,努力探索务实管用的活动载体。要广泛开展创建“党员示范岗”和“工人先锋号”、“青年文明号”、“巾帼文明岗”等活动,努力打造优质服务品牌。要积极推广“一站式”服务、网络服务、首问负责等做法,不断建立健全代理服务、行风评议、监督问责等制度。

  四、加强组织领导

  深入开展“为民服务创先争优”活动,是整个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,也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创先争优的重点工作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,精心组织,明确责任,抓好落实,确保“为民服务创先争优”取得实效。

  强化领导责任。各单位要紧密结合业务工作,加强领导,明确责任。要根据本单位特点,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,明确目标任务、活动载体和工作要求。要建立领导干部联系点,帮助基层解决困难和问题。

  深化党群共建。要坚持党内带党外、党员带群众,共同推进“为民服务创先争优”活动。注意发挥工会、共青团、妇女组织的优势和作用,充分调动广大职工、团员、妇女的积极性,立足本职岗位,争创一流业绩。

  注重舆论引导。要充分发挥简报、网络等作用,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。要广泛宣传为民服务的好典型,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,使“为民服务创先争优”成为党员群众的自觉行动。

  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市委科技工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1年8月29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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